“只要你拿出手里關(guān)于我們的資料這事就成了?”
“我……我不想傷人!”
“超脫之后呢?”
方天華也是有一點(diǎn)驚訝,本來一開始和鬼公約定的是一個月后見面,沒想到鬼公來早了這么多天。
這里就不得不說說韓國藝人的收入來源了,韓國藝人的收入來自于兩方面—薪資和提成。一般來說,薪資是藝人的最低生活來源,剛出道的藝人往往要靠這個才能生活,隨著藝人成名,這個薪資也會提升,但如果它仍然是主要收入來源的話,這個藝人也就完蛋了,所以這個提升只是對藝人地位的一個肯定罷了,只具有象征意義。藝人成名后最核心的收入來源是提成,按照韓國一貫的做法,是以經(jīng)紀(jì)公司拿大頭,藝人分成是小部分,包括像hot、.l和神話這樣的組合提成都是20%,不管組合成員有多少個,都是2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