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找到那混蛋的家了嗎?”
下午六點的夢耀夜總會還沒開始營業(yè),寬敞的大廳里,只有威特坐在吧臺邊喝酒。
快步走到威特身邊,一小弟匯報道:“回少爺,找到了,那小子住在樹洞街314號。”
“嗯……行?!?br/> 威特輕點點頭,繼續(xù)問:“那其他的呢,比如那小子的背景資料,有沒有查到點?”
“也查到了,那小子名叫約翰·威克,三代華裔,最近剛從紐約搬來舊金山?!?br/> 小弟繼續(xù)邀功似的做著匯報,完全不去多想一下,他的調(diào)查是不是太過順利了。
“呦吼,還是從紐約搬過來的,怪不得那混蛋這么傲慢,原來是大城市紐約來的??!”
聽到羅蒙是紐約人,威特臉上的怒意更勝,似乎是回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。
“少爺,那接下來呢?怎么辦?”
“什么怎么辦,晚上十一點,開車去他家,我要親手給這個紐約佬見識一下西海岸的熱情!”
復仇的火焰,在威特眼睛里蔓延。
從白天,燒到夜晚。
從夢耀夜總會,燒到羅蒙的獨棟別墅。
為了今夜的偷襲,威特特地換了一輛安靜的電車,以免自己的老爺肌肉車動靜太大,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可是等他帶著小弟,開車來到羅蒙家的時候。
他才發(fā)現(xiàn)——是他想多了,就羅蒙住的這個偏遠位置,別說他開肌肉車過來了,就算他開挖掘機過來都沒人知道。
“好家伙,這狗小子住得真夠偏僻的?!?br/> 看著周圍的深山老林,威特竟然莫名有點脊背發(fā)涼的感覺。
但是很快,手腕上的疼痛,就讓他忘記了這抹淡淡的不安,轉(zhuǎn)而是不斷燃燒的復仇之火,讓他的身體燥熱起來。
“好小子,既然你主動住的偏僻,那我不因地制宜把你打個慘叫連連,我都對不起你住的這地方?!?br/> 獰笑著,威特踩下剎車,然后連頭套都懶得帶,直接大搖大擺的走下車,抄起后備箱準備的消防斧,就朝羅蒙別墅的落地窗砸去。
砰的一聲巨響。
羅蒙家的落地窗應聲而碎,同時碎掉的,還有羅蒙的心。
此刻的他,正明面躺在床上睡覺,實際操控虛擬鏡頭進行著電影拍攝,他看著威特直接砸窗,人都傻了:
臥槽!
這個混蛋在他媽干什么?
他怎么把我家玻璃砸了?
他就不能悄悄地進家,打槍的不要嗎?
他現(xiàn)在搞這么大動靜,我怎么和原著一樣被偷襲,我又不是演一個聾子。
等等,不能是聾子,但我可以給自己加一個隔音耳機啊。
不,不止是隔音耳機,我還可以進一步發(fā)揮,在耳機里聽一些‘亡妻’的聲音。
事實證明。
人總是會成長的。
上次在監(jiān)獄里,被群演送葬者擺了一道的羅蒙,如今已不再如當初那般稚嫩。
不就是拍攝現(xiàn)場突然發(fā)生變化嗎,小意思,只要羅大導演超常發(fā)揮一下就好。
先拍攝一個,自己摘下隔音耳機,迷迷糊糊起床的鏡頭。
然后趁著轉(zhuǎn)換鏡頭的功夫,羅蒙還抓緊時間給蒂法去了條短信:
【耶路撒冷小姐,我今天有些失眠,能幫我唱一首搖籃曲嗎】